问:我是中国社科院的一名文字工作者,想请教:媒体上常出现“发表致辞”这种说法,这样说对吗?
——北京 孙士明
答:这种说法不必指责。
许多人不同意“发表致辞”的说法,甚至还有人写文章进行批评。主要有两点理由:第一,“致辞”的意思是在集会或仪式上发表关于祝贺、感谢、欢迎、哀悼等简短讲话,其中的“致”就是“发表”“表达”的意思。“发表致辞”中“发表”与“致”语义累赘重复。第二,“致辞”是动词,不能作“发表”的宾语,“发表致辞”在语法上不合格。
其实,这两个理由都是值得商榷的。
语言运用中的这类“重复”是普遍存在的。比如“作文”的“作”本来就是“撰写”“写作”的意思,而“做作文”“写作文”大家都说得很顺溜,从未有人认为语义上“重复累赘”。再如“建议”的“建”本来是“提出”的意思,而谁会认为“提出建议”语义上有“重复”呢?有语言学者认为,这是语言运用中的“羡余”现象,普遍存在于人类语言中,比如日语、英语、法语等。还有学者认为,这属于“语用修辞”,“合理重复”是一种表达需要。
“致辞”也未必不能当名词用。在“发表致辞”的说法中,“致辞”前有时候带有数量词,比如“某某报纸上刊登了某某领导的一篇致辞”,可见“致辞”是可以当名词用的。另外,这种用法的“致辞”还可以作介词的宾语,如“在致辞中某某领导强调……”能作介词宾语,显然是名词。其实,动词当成名词用在语言运用中十分普遍,如“调查”“报告”“研究”“学习”等等,都既可作动词也可作名词用。因此,“致辞”完全可以当名词用,作“发表”的宾语毫无问题。
可见,无论从语义还是从语法角度看,“发表致辞”的说法都没有问题。
2023.4.11晚上于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