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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时间: 2015-07-13 阅读 次
一、导游人员考试取得导游资格证后,以旅行社为单位向县(区)、市州旅游局逐级申报,由各市、州旅游局指定专人制作申报花名册,加盖公章,统一到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申办。省管旅行社直接向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申办。省旅游局不受理个人办理新导游证。
二、申办导游证须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1、导游资格证原件(发证后退还);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彩色免冠照片2寸三张;
4、导游证申请表一份(加盖旅行社公章);
5、导游与旅行社签定的聘用合同一份。
三、四川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备、合格后开始制作。各市、州旅游局和省管旅行社同时报来400个以内的,15个工作日完成;400个以上的一月内完成。
四、制作完成后,由四川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电话通知相关市、州旅游局或旅行社派人领取。领取时请出示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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