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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时间: 2015-07-13 阅读 次
1、报名人员必须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名人员到旅游局领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须交已盖章的《报名表》、本人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三张,并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国家县(区)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含肝功及两对半检查)。
4、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现场考试,不参加笔试,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审核报名。
5、报名时间和考试科目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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